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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租屋-退款.延期相關規定

消基會公告取消訂金退款標準

若您尚未匯款,請務必來電通知取消預訂喔

尚未匯款 : 請務必來電取消

已經匯款 :

1.入住前14天取消可退還訂金的100%,須另扣手續費。

2.入住前10~13天可退還訂金的70%,須另扣手續費。

3.入住前7~9天取消可退還訂金的50%,須另扣手續費。

4.入住前4~6天取消可退還訂金的40%,須另扣手續費。

5.入住前2~3天取消可退還訂金的30%,須另扣手續費。

6.入住前1天取消可退還訂金的20%​​​,須另扣手續費。

 

訂金延後之規定(保留延期都只限一次):

1.入住前7天可保留兩個月。

2.入住前3~7天可保留一個月。

3.入住前1~3天可保留14天。

 

大宗訂單與假日(週五. 週六. 連續假期. 特殊假日)則不照以上規則

1.入住前三天來電通知, 將扣除1/2房價金額後退款, 不可延期

2.入住三日內來電通知, 將不退還任何費用亦無法延期

◎以上皆不包含入住當日,入住當日既不保留也不退款。

◎於入住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(不含100元手續費)或保留訂金三個月擇期租屋,其餘事項則比照訂房退款延期注意事項辦理。

◎不可抗拒因素依當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。

 

以上規則造成您的不便甜屋真的感到抱歉,預訂租屋後都一定為您保留空房並不會隨意取消,且會推掉許多租屋需求,非常感謝您的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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